法院公告
当事人
高宁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
公告类型
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内容
高宁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1-0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