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覃桂红,邓庆森,苏斌强,南宁市祥兴日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桂0107民初1736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邓庆森、南宁市祥兴日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2021)桂0107民初17369号原告覃桂红与被告邓庆森、苏斌强、南宁市祥兴日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本院定于2022年4月8日下午15时30分在广西南宁市高新区丰达路8号大楼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高新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