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雪东,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云支行 |
公告类型 |
更正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雪东:本院于2021年12月25日刊登在G139版的原告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云支行与被告李雪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中,其中“陈光雷:”,应更正为“李雪东:”,特此更正。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