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慧军, 满洲里东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内0781民初875号 |
案由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满洲里东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慧军诉被告满洲里东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因与你公司(满洲里东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无法取得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781民初875号民事判决书,裁判要点:一、被告满洲里东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赵慧军房屋损失22000元;二、案件受理费350元,公告费760元,由被告满洲里东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