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梁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0107民初5251号 |
案由 |
银行卡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梁敏: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诉你银行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晋0107民初52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杏花岭区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