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贺本瑞,申泰忠,赵亮,王丽明, 山西荣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执行文书
案号
(2021)晋07执异144号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公告人
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赵亮、王丽明: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贺本瑞与山西荣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案外人申泰忠提出执行异议一案,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向你送达(2021)晋07执异144号执行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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