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伍赟,周玉,赵应生,郑会凯, 广西建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兴华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桂0222民初116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城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玉:本院受理的原告伍赟诉被告周玉、赵应生、郑会凯、兴华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西建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被告赵应生、郑会凯对本院作出的(2021)桂0222民初116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出上诉。因你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上诉人诉讼请求:一、请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2021)桂0222民初116号民事判决书,上诉人不承担给付被上诉人伍赟工程款;二、一二审诉讼费由相关被上诉人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