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春平,杜隆军,第三人-,姜波, 重庆雅快建筑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恒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甘0104民初1836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姜波:本院受理原告王春平与被告重庆雅快建筑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杜隆军、第三人重庆恒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姜波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0104民初18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