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卢美芹,王帅,胡桥进,江生,牟勇,许惠斌,庄锦川, 厦门鑫方洲实业有限公司 ,厦门七兄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厦门中永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闽0203民初22648号 |
案由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卢美芹、王帅、胡桥进、牟勇、许惠斌、庄锦川、厦门鑫方洲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厦门七兄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卢美芹、王帅、胡桥进、江生、牟勇、许惠斌、庄锦川、厦门鑫方洲实业有限公司、厦门中永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203民初22648号案件的起诉状、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34号)第25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