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田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东岗西路支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田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东岗西路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