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同福,祁致斌, 甘肃机械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0104民初1329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祁致斌:本院受理原告赵同福与被告甘肃机械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祁致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本院(2021)甘0104民初13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