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潘利州,潘贵州,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中心支公司福州闽新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闽0125民初2068号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法院
内容
潘贵州:本院受理原告福州闽新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潘利州、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中心支公司、潘贵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己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125民初20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永泰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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