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肖筱南,程凯利,吴保印, 北京金成锦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北京中元易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中荣所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企联建设有限公司 ,安无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203民初2343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金成锦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无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荣所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程凯利、吴保印、北京中元易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企联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肖筱南与被告北京金成锦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无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荣所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程凯利、吴保印、北京中元易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企联建设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原告肖筱南提出上诉,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203民初23436号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副本。本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及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15日内,如遇法定休假日顺延。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