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杨林辉, 金鹰汇(厦门)餐饮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闽0206民初7687号
案由
同业拆借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内容
杨林辉:本院受原告金鹰汇(厦门)餐饮有限公司与被告杨林辉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送达(2021)闽0206民初76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1、杨林辉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金鹰汇(厦门)餐饮有限公司280957.2元及相应逾期付款利息[以280957.2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以不超过年利率18%为限),自2020年4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2、杨林辉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付金鹰汇(厦门)餐饮有限公司律师费8400元、公告费3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2-01-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