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陈涛,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皖0321民初8044号
案由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公告人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人民法院
内容
陈涛:本院受理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与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321民初80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陈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剩余租金83072.22元;二、被告陈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以租金实际逾期数额为基数,分别自每期租金实际逾期之日起按每日0.5‰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三、被告陈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支付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用1500元;四、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对车辆识别代号为LMXA14AG7L2353575的被告陈涛所有的车辆在抵押权范围内享有对抵押车辆在折价、拍卖或变卖后具有优先受偿权;五、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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