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邱平,王环,刘应来,黄泽杨,杨仕荣, 四川省迪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市亚泰轩建材租赁部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桂0102民初12602号 |
案由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应来、黄泽杨、四川省迪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2021)桂0102民初12602号原告南宁市亚泰轩建材租赁部诉被告四川省迪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邱平、王环、刘应来、黄泽杨、杨仕荣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调解建议书、分类案件举证指引、民事裁定书、延期举证通知书、王环提供的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29日15时30分在本院5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