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洪钧,阎涛, 辽宁融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12民初1269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洪钧、辽宁融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阎涛与张洪钧、辽宁融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一案,已审理完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12民初12699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东陵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状自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东陵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