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梁兵, 柳州市精诚小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0205民初3603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梁兵:本院受理原告柳州市精诚小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桂0205民初3603号民事判决书、上诉告知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你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