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桂林市七星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红兰,许志强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红兰、许志强:本院受理原告桂林市七星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黄红兰、许志强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调解建议书、庭审公开、裁判文书上互联网公布告知、权利义务告知书等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