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国华, 贵州省仁怀市美酒河镇美鑫建材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国华: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省仁怀市美酒河镇美鑫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转错的款项人民币5182.26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适用程序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案件跟踪监督卡及开庭传票。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到本院茅台人民法庭(茅台镇外环路)领取上述材料,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17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法院茅台人民法庭(茅台镇外环路)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