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燕,唐翠萍, 广西梧州市圣文园旅游景区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唐翠萍:本院受理上诉人黄燕与你(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广西梧州市圣文园旅游景区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法庭(模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