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潘永魁,谢能勇,福州高新区众志一心投资合伙企业,谢小鹏,郑珠英, 福建诺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121民初5590号 |
案由 |
合伙企业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福州高新区众志一心投资合伙企业、福建诺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郑珠英:本院受理原告潘永魁与被告谢能勇、福州高新区众志一心投资合伙企业、福建诺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谢小鹏、郑珠英合伙企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121民初559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