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宋闪闪,王勇鸿, 赣州龙古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0603民初5703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赣州龙古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王勇鸿:本院受理原告宋闪闪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2021)皖0603民初57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