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毕成菊,毕成艳, 国药控股贵州意通医药有限公司 ,关岭一心大药房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黔0113民初8970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关岭一心大药房有限公司、毕成菊、毕成艳:本院受理原告国药控股贵州意通医药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号:(2021)黔0113民初8970号。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