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沈阳晶枫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沈阳市于洪区焱景雅阁门业经销部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辽0105民初5672号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沈阳晶枫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沈阳市于洪区焱景雅阁门业经销部诉被告沈阳晶枫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上诉人沈阳市于洪区焱景雅阁门业经销部对本院(2021)辽0105民初5672号民事判决书不服,对你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视为送达。上诉状答辩期为上诉状公告期满后15天,逾期将依法处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