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蒋旭,梅詹,宋成怀, 贵州省华院正达通信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黔0103民初25872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宋成怀、贵州省华院正达通信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蒋旭、梅詹诉被告宋成怀、贵州省华院正达通信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黔0103民初25872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以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该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