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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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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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文宇、刘佳、刘钰:本院受理原告刘新凤诉你们(2021)辽0106民初16119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