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公告人
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人民法院
内容
贵州贵宝高盛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孟莉:本院受理原告李红坤诉你们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黔0181民初8531号起诉状副本【附原告诉请: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二被告配合原告到被告二注册登记地贵阳市贵安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以注销原告的股东身份;2、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刊登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红枫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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