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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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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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汤建民:本院受理汤传秀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本院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本院(2022)皖1226民初52号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9日上午10时在本院谢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则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