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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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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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晓娟:本院受理原告凌军健与被告卫泽民、你及第三人屈汝平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因被告卫泽民不服(2021)晋0802民初1180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2021)晋0802民初1180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并依法改判上诉人卫泽民不承担赔偿责任;2、本案损失费用由三被上诉人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