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人民法院
内容
闫文浩:本院受理原告薛彪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晋1121民初15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闫文浩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归还原告薛彪借款22000元。案件受理费350元,由被告闫文浩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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