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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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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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国友:原告温玉华与被告乔玉梅、王洪立、王国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告乔玉梅、王洪立不服(2021)内0783民初2782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
刊登日期 |
2022-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