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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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宁夏吴忠市众帮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宁夏檀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宁夏吴忠市众帮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张宇、朱建海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宁0302民初26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六份,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