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标准(公民身份号码3505821982某某某某3317)、许东升(公民身份号码3505821986某某某某3312):本院受理原告晋江市岷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许标准、许东升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582民初13018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