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飞(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王杰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0102民初23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的内容为:一、被告龙飞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王杰投资款人民币6万元。二、驳回原告王杰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600元,公告费人民币260元由被告龙飞承担。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