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人民法院
内容
穆峰、张慧慧、张明:本院受理(2022)皖1222民初49号张建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有关法律文书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时间为2022年3月22日下午15时00分,开庭地点: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民庭第八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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