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秀环:本院受理原告常梅与被告张惠卿、赵秀环、程文军与第三人常兰芬、常艳、常立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辽0204民初2948号,现已审理终结。现原告常梅提起上诉。因受送达人赵秀环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