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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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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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邵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偿还原告代偿款人民币5888.5元及自2020年2月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2.被告支付未缴保险费人民币5509.34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3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