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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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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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沈阳政信广告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都市方向广告策划有限公司与被告沈阳市浑南区教育局、沈阳政信广告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辽0112民初17178号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