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良春:本院受理原告光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鸾凤信用社与被告官诗培、官良春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官诗培立即偿还透支普惠金融卡本金18729.33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年费(每年200元)滞纳金等自2017年5月23日至还清款项之日止的利息;2、官良春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提出民事诉讼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