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勇:本院依法受理(2022)黔0302民初489号何成国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5条的规定,现在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程序通知书(普通程序)、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2022)黔0302民初489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30日内到本院410办公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九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