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内容
董颖:本院受理沈阳于洪永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力支行与你、张闯、韩恒民、徐永烈、何晓臣、郭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21)辽0114民初9814号民事裁定书和(2021)辽0114民初98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和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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