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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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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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伟:原告赵雄彬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不能采用民诉法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302民初9195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法楼六楼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