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
案由
信用卡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内容
张万州(男,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新罗区支行与被告张万州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其余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802民初979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张万州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新罗区支行透支本金10959.75元及利息727.09元、违约金2527.25元、手续费350.68元,并支付自2021年8月25日起至款清之日止以10959.75元为本金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的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兴业银行三楼金融速裁团队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1-3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