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齐飞:本院受理的原告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与被告段齐飞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段齐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支付尚欠租金1955元、解除合同违约金23069元、律师费1300元,共计26324元;二、驳回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206民初63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