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人民法院
内容
刘志清:本院受理原告刘鸿平、王华生、周玉兴、刘美秀、王燕辉、周春花与被告石伍生、第三人石银香、石宏志、石开志、石文志、林太桂、兰玖生、石金红、何龙贵、兰德标、石七玉、刘志清、汤健、练光梅、练凌、吴红英、刘观秀、石开阳、石红玉、石达隆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824民初6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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