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成云:本院受理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被告何成云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或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材料、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诉求你偿还借款本金59609.21元及利息、费用(截至2021年7月13日,利息3817.34元、费用19223.83元),你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次日起15日内。另定于举证期满之次日起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