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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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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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伟、广西横县伟业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曹亮与被告李伟、广西横县伟业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李伟、广西横县伟业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下落不明,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桂0108民初143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