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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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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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文俊杰:本院受理原告陈红丽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桂0303民初4551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随案廉政监督卡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17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一楼1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