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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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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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韦华利:本院受理原告吴坤昌诉被告韦华利(2021)桂0223民初2589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内容如下:被告韦华利归还原告吴坤昌借款本金62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62000元为基数,按年利息8%自2016年10月15日起算至债务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970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韦华利负担。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判决书,现将上述判决内容作为判决书正本向你公告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2021)桂0223民初2589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领取判决书或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30 |